科技创新为保险市场带来巨大需求空间

2024-06-11 10:41:50    发布于:北京市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作者: 付秋实
分类:要闻

  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而科技保险是保障这一动力持续输出的重要机制。

  5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科技保险,实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保险保障覆盖”。

  今年年初,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明确了科技保险的内涵外延,为持续提升科技保险业务经营能力及服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监管部门的持续推动下,科技保险发展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发展瓶颈?

  金融监管部门圈定科技保险发展重点

  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是保险业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的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单独或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金融机构在产品与服务供给方面下功夫,全力支持科技创新。

  比如,4月底,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健康成长。其中,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人才创业保险、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产品,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有效风险保障。

  再如,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在4月初出台了《关于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把服务科技创新作为主攻方向,围绕安徽科创实际持续加强金融资源有效投入,围绕安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方案,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优势,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四川、重庆监管局联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等川渝地区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川渝科技金融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印发了《河南银行业保险业加力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深圳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总体来看,监管部门紧扣当地创新格局,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科技保险成为科技创新支持体系重要部分

  中国人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喆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目前,保险行业已初步探索形成“政府引导、商业运作、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科技保险运营模式。通过发展相关的科技保险产品,不仅能够有效为科技企业分散风险,避免科技企业财务资金出现重大损失,还可以通过引入风险减量管理服务,降低企业发生各类风险损失的可能,给风险做减法,实现从“有病治”到“治未病”的转变。

  在河南,截至2023年末,科技保险为当地1000余家科技型企业提供近1610亿元的风险保障。

  在重庆,截至2023年末,除首台(套)、新材料、首版次等传统“三首”保险产品外,科研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高新企业研发中断保险、人工智能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产品相继面世,为企业创新提供风险保障19.4亿元,同比增长49.4%,助力降低企业技术研发“试错成本”。

  从实践来看,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机制,已经成为科技创新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海为例,上海“十四五”规划提出,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以国家战略为引领,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布局,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努力实现产业规模倍增,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三大产业创新发展高地。上海财险业从自身出发,积极释放保险创新活力,深入对接三大先导产业发展重点、难点、堵点,提供多元化、综合化风险保障及服务支撑。2023年,上海财险业共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保单数量超过40万件,提供风险保障3.1万亿元,为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超过5389亿元,包括科技研发类、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类、科技成果市场应用类以及其他特色类保险产品和服务。

  在助力突破“卡脖子”难题方面,2021年,18家险企组建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以下简称“集共体”),旨在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构建自主、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提供中国保险风险解决方案。截至2023年底,集共体成员单位已扩展至21家险企,全年为24家集成电路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34万亿元。据了解,为了探索建立风险防控中国标准,集共体设立了创新实验室,组建了跨行业的风控专家团队,推动行业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为了助力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集共体对集成电路企业运营期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管理工具。

  风险保障单一对科技企业吸引力不足

  科技创新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主动力的同时,也为科技保险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需求空间。

  以知识产权保险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保险发展白皮书(2022)》显示,截至2022年12月,全国超过22个省99个地市开展了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累计为超过2.8万家企业的4.6万余件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提供了逾1100亿元风险保障。

  不过,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科技企业在创立之初资金压力较大,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这一现实问题,购买科技保险往往是政府引导,并在保费上给予一定补贴。

  “科技保险需求侧有待进一步激发。一方面,科技保险专业性较强,多数企业对科技保险保障范围和风险分散作用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科技保险通常费率较高,制约了科技企业保险需求的释放。”刘喆表示,另外,科技保险供给侧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保险产品同质化程度比较高,对科技企业需求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保险主体对部分科技保险产品缺乏精细化定价能力。风险服务方面,保险机构专业能力与科技企业实际风险管理要求还不能匹配,第三方服务机构数量少,水平参差不齐,服务标准缺乏,都是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

  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上海科技保险创新发展报告(2023年度)》指出,多数保险公司经验不足,无法研发行业解决方案、定制一揽子组合式保险为单一险种不能覆盖的风险提供保障,而市场上科技企业类型多、规模不一、需求不同,有些中小型企业很难在市场上找到适合的产品。

  “科技保险是保障和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工具。在未来工作中,政府部门、保险行业应当总结现有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针对当前科技保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科技保险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对科技型企业的保障支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郭金龙表示。

  具体而言,首先,优化科技保险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共同制定科技保险的事前、事中管理考核标准,引导保险公司加强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服务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其次,推动保险公司深入科技产业,创新科技保险发展模式。当前,科技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研发创新、落地应用、经营存续各环节风险的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现有业务的不足和科技型企业的需要,开发更多优质的科技保险产品。最后,搭建多方交流平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围绕保险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培养更多复合型专业人才,打好科技保险发展的基础。

(责任编辑:孟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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