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打出“组合拳” 金融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2024-08-08 16:12:50    发布于:北京市     来源: 中国网财经
分类:要闻

  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等五大专项行动,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

  “五大专项行动聚焦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这要求金融系统优化资源配置,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切实加大“三农”领域金融支持,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通知》为金融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服务的领域和努力的方向,同时也明确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有助于金融更好发挥服务功能,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能够为乡村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认为,《通知》不仅有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还能推动乡村产业的多元化和升级,增强乡村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

  近年来,人民银行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持续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工具、组织、产品服务、考核评估五大体系,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改革试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完善。

  目前,随着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涉农贷款逐步呈现出“总量扩、占比升、利率降”特征。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60万亿元,同比增长12.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1个百分点;截至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25%,较2021年末提升2.1个百分点;5月份,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利率3.67%,其中,企业贷款利率3.7%,较2021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91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

  为强化涉农资金来源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设立了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精准滴灌工具,并且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业务特色,建立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半径,提升乡村振兴服务水平,逐渐形成优势互补、错位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

  《通知》再次明确要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提出“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信贷业务以县域为主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乡村振兴。”《通知》还要求,要优化金融服务机制,并对大中型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在董希淼看来,这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城市优先、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一种调整,要求我国的金融服务对象将从工业、城市逐渐向农业、县域和乡村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金融科技引领,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

  长期以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挑战在于农业大多属于投资周期长、回报低、风险高的产业,加之农业主体通常缺乏抵押物,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凸显。针对这些问题,近年来,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强化信用信息共享运用,精准对接各发展阶段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拓宽农村资产资源作为抵质押物的范围,规范推广供应链融资、主动授信、随借随还等模式,更好满足涉农主体融资需求。

  为进一步助力盘活农村资产资源,《通知》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用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拓宽生物活体、养殖设施等抵质押物范围,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林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中长期贷款投放,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和开发利用。

  “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方面往往面临标准抵押品缺乏、抵押品估值难、信息不对称、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导致金融服务风险溢价较高,融资贵等问题突出。”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通知》推进金融机构结合农业农村经营主体特点,创新和拓宽抵押品范围,有效缓解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此外,《通知》对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要创新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种畜禽等担保方式,推出一批针对性强、惠及面广的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开展投资并购和兼并重组,助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具体要求。

  在叶银丹看来,通过创新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种畜禽等担保方式,为种业企业提供了更多元化的融资途径,这种创新有助于解决种业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使他们能够更便捷地获取发展所需资金。另外,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还有助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取更多的发展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撬动更多资金流入农业农村

  值得注意的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此,近年来,人民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入农业农村。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金融机构累计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1672.5亿元;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8家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2192.52亿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领域金额1017.35亿元。

  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通知》进一步明确,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等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业内专家认为,这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入农业农村。

  叶银丹认为,通过金融创新工具撬动社会资本,可以激发农业农村市场的活力,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价值链的提升。社会资本的参与有助于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创新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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