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发行进入密集期
近日,兴业消费金融发行第五期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25亿元。据悉,该公司年内已发行5单金融债,累计发行规模为10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优化公司资产负债期限结构。
今年以来,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密集发行金融债券。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已有招联金融、兴业消费金融等6家消费金融公司发行合计255亿元的金融债,年内发行规模创新高。
自去年下半年监管机构重新放开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以来,各家消费金融公司开始申报债券额度,今年开始进入债券的密集发行期。
从发行金融债情况看,部分消费金融机构呈现一些亮点。比如,招联金融发行金融债实现多个创新,首先,在行业内引入了增发权机制,发行人可根据发行当天的市场情况选择增发债券额度。其次,根据对未来债券市场走势的分析,招联率先在行业内成功落地发行了2年期金融债。此外,招联金融今年累计发行5期共96亿元金融债,发行利率在2.1%至2.55%之间,均实现了多倍认购,体现了市场投资者对其业务发展的认可。
招联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招联金融将用好用足政策工具,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自主科技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消费金融公司主力军作用,为我国的消费升级与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目前,除几家头部消费金融机构有发行金融债的资质,其他机构大部分依赖同业拆借或股东增资。天眼查数据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同业拆借可以缓解消费金融机构资金压力,但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同业拆借的利率高、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无形中放大了融资的深度风险,消费金融机构要探索更多的融资渠道。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金融债的低利率可以优化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结构,降低融资利率,进而可以降低信贷利率,促进公司的经营覆盖面,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且债券每个月固定付息,在发行时就已经锁定了长期利率,避免了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帮助企业锁定了融资成本,减少了很多不确定性,公司可以更好地做一些促消费、扩内需的长期经营规划。
为坚守专业化消费信贷功能定位,促进消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年3月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是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专家表示,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融资渠道相对有限、融资结构较为单一,而金融债的发行有助于经营良好的消费金融公司以多元融资渠道筹集低成本稳定资金,为开发创新特色消费信贷产品提供更大空间,进而更加充分地发挥消费信贷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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