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立案保险诈骗案件115起
8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公安厅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有关情况。
查处保险诈骗类案件呈逐年上涨态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在促发展、保民生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保险业务的广泛普及,保险欺诈行为也不断呈现出机会性欺诈普遍化、职业性欺诈活跃化以及公司管控薄弱化等趋势特点,给保险业健康发展造成了很大阻碍。从辽宁省公安机关打击保险诈骗案件的数据上可以看出,近三年来,辽宁全省公安机关查处保险诈骗类案件仍呈逐年上涨态势,2022年立案33起、2023年立案43起、2024以来立案115起。此类犯罪不仅会造成保险企业资源浪费、国有资产流失,更会影响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年初以来,辽宁全省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开展全省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通过新型警务模式,保障专项工作纵深推进。辽宁省公安厅深入落实“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模式,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专业优势,聚焦数字化转型,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大连监管局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金融监管、保险行业协会、驻辽保险机构,进一步建立“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力在线索转递、协同打击、宣传震慑等方面整体联动、凝聚合力。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辽宁全省公安机关共收到35条行业机构转递线索,组织协同打击3波次。特别是,与金融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组织营口市局成功打掉一个利用保险公司系统漏洞,篡改车辆信息,造成保险公司及国家税收损失的非法经营保险犯罪团伙。
通过专业侦查手段,推动专项工作落地见效。专项工作部署后,辽宁省公安厅经侦部门与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驻辽保险机构对接,并组织专人以“数据思维、要素思维、关联思维”的工作理念,围绕类罪特征,开展行业机构间的欺诈线索关联串并,集中发现了一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综合采取“重点督办”“异地交办”等形式对收集到的保险诈骗线索,逐条开展调查核实、立案侦查。同时,各地公安经侦部门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检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和犯罪惩治。
压降保险诈骗犯罪空间
辽宁省公安厅围绕“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的主题,全面启动“线上新媒体投放+线下面对面宣讲+专项打击行动”相结合的融媒体联动宣传模式,组建防范经济犯罪志愿者队伍,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系列宣传活动。其间,以“保险诈骗 害人害己”为主题,着重对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汽车修理厂、保险评估公司等易发生保险诈骗犯罪领域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营口、阜新公安机关开展了反保险欺诈宣传活动,鞍山公安机关发布了5起保险诈骗典型案例。同时,受省保险行业协会邀请,省公安厅派员在全省保险行业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题培训会议上,以反保险欺诈为主题,就犯罪构成、案件成因、数据分析、风控建议以及普法教育等方面,向全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70余家驻辽保险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意识。
据了解,辽宁公安工作中始终坚持数据赋能侦查打击的工作思路,与监管部门一同,以数据思维、要素思维、关联思维的新型侦查工作理念,指导行业协会以及人保、平安等驻辽保险机构,以承保、理赔等业务数据为抓手,结合公安机关类罪特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开展线索筛查、抓取,全力推进案件打击。在此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一些易发、高发案件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已同步通过“两书一单”(公安经侦提示函、公安经侦建议函、风险预警备案单)的方式,向相关行业主体进行了风险提示。提示到:一是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中介应继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投保人资质材料的实质性把关,增强自身识别和应对保险诈骗的能力。二是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快数字化转型,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一方面,提高自身风险监控和预警能力,堵住潜在的诈骗风险漏洞,另一方面,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投保人应当诚实守信,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更应恪守职业纪律,若是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经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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